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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規(guī)則中的'燈頭讓燈尾'原則解析

時間:2024-06-26?????編輯:交通信號燈?????瀏覽:0

燈頭讓燈尾,是交通規(guī)則中的一個重要原則,所謂的燈,是指十字路口的交通信號燈,具體指在經過交通信號燈路口時,先進入路口的車輛具有優(yōu)先駛出路口的權利。這一規(guī)則的設計目的在于確保交通流暢,避免不必要的交通擁堵和事故。

過路口時如何讓行?

一、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,燈頭讓燈尾



“燈頭讓燈尾”實際上是指的是在十字路口時,先進入交叉路口的車輛有優(yōu)先通過權。

如果白車越過停止線通過交叉路口過程中,信號燈由綠變紅,另一方向交通信號燈由紅變綠,這時候進入交叉路口的紅車輛,必須讓行白車通過,一旦發(fā)生交通事故,則紅車全責,白車無責。這種情況非常常見,但是責任如何認定,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。

二、交匯路口,支線讓干線先行



很多道路都設有主干線和支線(聯絡線),所以,支線(聯絡線)上的車輛須給主干線上的車輛讓行,就算是支線車輛直行通過交匯路口,也要讓行主干線的車輛,不然發(fā)生碰撞,責任可是計算到支線車輛上的哦!

三、主路出口,輔路讓主路先行


這種情況可不少見,一般當主路車輛右轉匯入輔路時,即使輔路車輛是直行狀態(tài),也萬萬不可搶行,若堅持搶行,一旦發(fā)生碰撞,輔路車輛可是負全責的。

四、闖入導流帶的直行車全責




在城市主干路上,一些并入主干路的輔路入口,都會有轉向并入的導流帶,而在入口之前也會有相應的導流帶,引導主路車輛避讓前方入口車輛。而如果此時有車輛直行闖入導流帶,與正在轉向進入主路的輔路車輛發(fā)生事故,那么闖入導流帶的車輛,是要負全責的。

五、有“讓”行標志



在設置“讓”標志的路口,直行車輛要無條件讓行。如圖所示:直行的紅車面對“讓”標志不主動讓行,強行通過路口與另一方向上的白車發(fā)生碰撞,直行的紅車負全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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